等詹蒙斯离开后,叶婉樱喜滋滋的数着钱:“老公,两千块到手,说吧,喜欢要吃什么,买。”
有钱了,买买买!
壕无人性!
两千块钱“媳妇儿,你这赚钱速度,让你男人汗颜啊。”
两千块,就是高澹也得大半年的工资了,反观小妻子,半个多月就赚到这么多钱。
其实也就说说罢了,高所可没那么直男癌,认为妻子比自己赚的钱多就是有罪!
叶婉樱当然也清楚自家男人的意思:“没事,不嫌弃你,我养你。”
“好啊!”
噗,没节操的男人。
两人腻歪一阵,高澹才出门去上班的。
下午,小家伙回来后,百达翡丽,买等鸡蛋煮好凉了凉后,用刀切成片,也是装盘。
因为今天一家人都起来的很早,高澹也是在家里吃的早餐。
果汁,鸡蛋,全麦面包吃完后,男人上班去了,叶婉樱则带着儿子进行洗漱,换衣服,弄好这些后,母子两也是早早的骑着自行车去逛街了。
到了街上,母子两直冲百货大楼而去,之后便是买买买。
光是小人,就给买了三套棉衣棉裤,然后是毛衣,秋衣,秋裤也买了不少,叶婉樱只看上了一件羊毛大衣,两百二一件,比小家伙全部衣服加起来都贵。
其实要是这里有适合小朋友穿的好点的衣服的话,叶婉樱自然会给儿子买,可惜,现在大人的流行款都少,更别说小孩子了,棉衣棉裤才是大趋势。
等到给男人买的时候,母子两是把百货大楼男装店给逛了两遍,结果也没看到合适的,这些衣服,更本不足以展现出高师长的气质。
倒是在钟表专柜看到了一只特别适合男人的手表。
虽说家里男人的手表已经有两只了,一只是早期高澹自己买的,用了七八年了,现在表都是好好的,还有一只是之前叶婉樱给买的,也是大牌,但跟现在看到的这只相比,还是弱了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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