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Close


【博士招生简章】2023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讨生招生简章(香港教育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讨生招生简章

根据《中我国公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我国公民共和国高级教育法》等法令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则,依照“德智体全部衡量、择优选择、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招生选择原则,拟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育方针
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部打开,在本门学科掌控坚实广大的基础理论和体系深化的专门常识,具有常识立异以及独立从事科学研讨作业的才能,在专业领域获得创造性作用的高档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法
我校博士研讨生采纳一般应考方法,即面向契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选拔博士研讨生的招生方法。查核分为初试选拔和复试查核两个期间。

初试选拔采纳共同入学考试的应考方法,坚持揭露、公正、公正,择优选择,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初试经过的学生将告诉参加复试查核。复试查核小组以考生的立异才能、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作用为根据,全部查询考生的归纳本质,包括思维政治本质和道德、考生立异精力、立异才能、科研潜质、作业本质、心思本质等方面。究竟根据初试和复试查核成果择优选择。

三、报考条件
(一)撑持我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酷爱祖国,情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缔造效能,遵纪遵法,品德规则。
(二)学历学位须契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结业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研讨生结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抵达与硕士结业生平等学力,且具有从事与所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实践作业阅历的报考者,须一起契合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
②在中心期刊(cssci或北大中心)以第一作者署名宣告过2篇以上(含2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出书社独立出书15万字以上(含15万字)与所报学科专业有关的作品。
(三)身体和心思安康情况契合规则的体检标准;
(四)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恰当专业技能职称两名专家)的书面举荐定见。
(五)现役武士报考博士研讨生,按我国公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则处置。
(六)凡在国(境)外大学、高级教育机构攻读标准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报名时均须供给教育部留学效能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生方案
我校2023年拟招7名全日制博士研讨生,实践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方案为准。在选择期间,学校将根据实践下达的招生方案数、报考生源情况和初试情况组织有关专业的招生方案。

五、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寄(送)有关报名材料及交纳报名费。一切参加博士研讨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需求寄送报名材料和交纳报名费。
1.网上报名:
报名时刻:2022年12月29日–2023年2月13日。
考生应在报名时刻内登录我国研讨生招生信息,填写报名信息,上载相片,下载有关表格。报名前,请考生有必要充分阅览和晓得具体报考条件。报名时刻,考生可自行批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应按需求精确填写自个网上报名信息并供给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差错、填写虚伪信息而构成不能考试或选择的,成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2.寄(送)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在2023年2月25日条件交以下材料(顺次序收拾)至我校招生单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科技信息楼南1301招生科,邮编363000,联络电话:0596-2527801。若选用邮递方法,请用邮政快递(ems))。材料有必要真实、无缺,如因材料疑问影响报考,责任由考生自傲。
(1)经过网上报名体系打印的《博士学位研讨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供给《硕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在外)、《学历证书》(硕士学历教育者供给硕士、本科(或专科)结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供给本科结业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存案表各1份;应届结业硕士生供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陈述或培育单位研讨生打点部分(研讨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硕士结业生在读证明、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硕士期间课程学习成果单》(在校研讨生到本校研讨生院(处)培育部分处置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自己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打点部分公章);
(5)《专家举荐书》(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恰当专业技能职称的两名专家举荐,并加盖教授或专家地址单位人事部分公章);
(6)攻读闽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方案书;
(7)《思维政治情况表》;
(8)《科研作用表》。
本校在职人员另须供给校人事处开具的附和报考证明。

3.报名费
报名费每人160元。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2月26日-3月3日交纳报名费。

六、考生报考资历检查
我校正考生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部检查,要点核对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信息,契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1.初审:研招办将根据报考者供给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历初审。
2.复审:考生复试时,有必要带着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等原件到复试学院承受核对。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须在规则时刻内供给声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凡不按布告需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写虚伪信息而构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成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3.准考证发放
考生自己凭身份证,于2023年4月12日-14日正常上班时刻到我校学科缔造与研讨生作业处招生科(科技信息楼南1301)收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有用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期间。
1.初试
(1)初试时刻:2023年4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初试类别:初试类别为三门:英语或日语(不含听力)、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外语初试只考基础外语,听力查验和专业外语考试在复试时刻进行。三门类别均为闭卷书面考试,每门考试时刻为3小时,每门分值为100分,有关考试类别详见招生目录(附后)。
(3)考试地址:闽南师范大学,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校了解考场。
2.复试时刻:具体时刻、地址在初试后告诉。有关需求将在闽南师范大学学科缔造与研讨生作业处和文学院页面上发布。
3.平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专业基础课程(概况见专业目录)。加试类别不得与初试类别相同。加试方法为书面考试。

8、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清洁部、我国残联印发的《一般高级学校招生体检作业辅导定见》(教育〔2003〕3号)需求,依照《教育部作业厅清洁部作业厅关于一般高级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查看撤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疑问的告诉》(教育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务实施。拟选择考生应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魄查看,具体体检时刻另行告诉。

九、选择
学校根据招生方案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果,全部查询,择优选择。复试成果不合格者、平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思维政治道德(含心思安康本质)查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选择。
博士研讨生按其作业方法分为非定向作业和定向作业。非定向作业博士研讨生结业时采纳结业研讨生与用人单位?蜓≡瘛钡姆椒ǎ凳┳饕等ハ颉6ㄏ蜃饕挡┦垦刑稚嵋岛蠡囟ㄏ虻ノ蛔饕怠?br>
拟选择为非定向作业的考生需将人事联

络、档案转入我校。拟选择为定向作业的考生,在选择前须与我校、作业单位签拟订向作业合同,并按合同的需求处置有关手续。

十、学制与培育费
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生根柢学制4年。一切选择的博士研讨生均须交纳学费,学费标准暂定为10000元/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分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非定向作业博士研讨生在学制内可享受规则的奖助学金。

十一、入学
重生凭《选择告诉书》,按《入学须知》需求准时处置签到入学手续,我校将按有关规则打开复查作业。

十二、违规处置
对在博士研讨生招生中招摇撞骗者,不管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则撤消报名资历、选择资历或学籍,并通报考生地址学校或单位。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笃考试的知道。考试时刻,考生应自觉恪守考场规则及考场纪律,在招生作业结束前不得对外泄露或传达考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博士研讨生招生中有违背考试打点规则和考场纪律,影响公正、公正行为的考生,按《中我国公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办法》及有关规则严厉处置。对在校生,由其地址学校按有关规则给予处置,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告诉考生地址单位,由考生地址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置;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查法令责任,其间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考生在博士研讨生招生中的违规或作弊实际将按有关规则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地址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往后升学和作业的重要参阅根据。

十三、其他阐明
1.考生报名前应细心阅览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讨生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凡不契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选择,有关成果由考生自己担任。
2.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则,我校任何部分和作业人员不举办或参加举办任何方法的考研辅导活动。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讨生与地址单位发生的疑问由考生自行处置。若因而影响考生选择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须及时重视我校学科缔造与研讨生作业处和文学院页面,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3年博士研讨生招生最新信息。
5.考生如一起报考他校,且被我校和他校一起选择的,有必要于我校拟选择公示截止时刻前断定选择学校,并书面奉告我校,否则因多校一起上报、影响考生正常选择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6.本简章触及的方针如与教育部发布的研讨生招生方针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发布的方针为准。

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讨生招生专业目录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京ICP备18012533号-239